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
因此,实事求是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法治思想的基础。1. 纵向的民主商谈立法:全国以及地方各级人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石,也是人民当家作主最重要的方式。
1. 立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所谓科学性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无非是事物的真理性问题。4. 共识性 实事求是既不是形而上学,又不是政治神学,而是公共理性,但不是基于个体主义的公共理性,而是普遍交往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共识,特别是充分关照社会底层的参与,在理论证立和历史检验之后,形成具有高度普遍性的社会共识。事是我们认识的对象,关于对象的认识,古典哲学是在主客体二元论的范式下进行思考的。基于这一主张,法律不仅设定了普遍的基本证立义务,而且还要求最优化地实现或履行该义务。其中,实事是司法中的法律事实而非客观真实,司法判决所依赖的事实根据不是纯粹客观的原始事实,而是规范性加工过的法律事实。
形而上客观性是指某些实体在什么程度上独立于认知主体的心灵。规范性对应的是应然,事实因此有两种形态,一种是原始事实,包括自然事实与社会事实,一种是法律事实。当今社会主义中国,可以说无产阶级不再是人们所同情的对象,至少也已经不是也不应该是人们所向往或追求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或者人民民主专政理论都是对政治权力的揭示,有利于认清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和无产阶级革命的需要。这两种共产党员都会导致共产党变质,所以共产党不仅仅需要思想建党,而且需要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以保证其道德性。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于是,原先无产阶级想要强迫二月共和国予以满足的那些要求,那些形式上浮夸而实质上琐碎的、甚至还带有资产阶级性质的要求,就由一个大胆的革命战斗口号取而代之,这个口号就是:推翻资产阶级。
确实,人民民主专政中含有民主和专政两方面,但人们能够记住的只是专政。权力是基于能够褒奖或惩罚人而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权威是基于他人承认有服从的义务而影响他人的权利,正当性或合法性要求将权力转化为权威。
[13] 总之,人民民主专政仅仅适用于革命时期和过渡时期,社会主义政权稳固之后应该采取人民民主法治方式治理国家。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国家虽然掌握着军队和警察等暴力工具,但是其统治的有效性仍然依赖于国家政权在大众心目中的合法性,让民众心服口服。
市场经济是一种人类合作方式,无论是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比以往的经济形态更加发挥人的潜能,促进人类合作,所以威力巨大。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中华民族比中国人民的外延更广。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领导就是中国工人阶级领导,工人阶级先锋队所走的路与工人阶级所走的路方向完全一致,可以合二为一。
人们通常将法治和德治对立起来,认为法治建立在人性恶的基础上,德治建立在人性善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工人阶级领导似乎是一致的,正如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第二条所宣示的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
现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宣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人民是比中国工人阶级外延广得多的概念,中国人民至少还包括中国农民和中国知识分子等等,因为《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相对应的,资产阶级民主专政是资本主义国家对资产阶级民主和对无产阶级施行专政的结合,无产阶级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国家对无产阶级民主和对资产阶级施行专政的结合。
人民民主专政是与资产阶级民主专政、无产阶级民主专政对应的概念。人民民主法治由此在宪法层面上得到全面的解决。按照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英文版注释中的定义:资产阶级是指占有社会生产资料并使用雇佣劳动的现代资本家阶级,无产阶级是指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因而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的现代雇佣工人阶级。在人民民主法治体系中,共产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依据国家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导法规领导国家和人民。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11]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在三卷本的《十五至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中揭示,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是两个不同的层次,在资本主义国家,大企业掌握一切,千百万小企业无足轻重。
党的领导与人民的利益不可分割,为了追求一个共同的目的而进行互动。因为无产阶级比资产阶级人数多得多,所以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是比资本主义的自由民主更广泛的民主。
宪法序言中明确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然而,1978年自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国策,1993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是追求成为有产阶级的,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是否真的实质上相同?这是第二个问题。社会主义国家采取市场经济天经地义,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容许资本家控制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公共权力引导的市场经济,所谓公共权力引导就是共产党领导。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意味着代表整体利益的共产党的领导。
有些人虽然在加入时符合共产党员的德性要求但后来变质了。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要在资产阶级共和国范围内稍微改善一下自己的处境只是一种空想,这种空想只要企图加以实现,就会成为罪行。党导民主区分党与人民、党员与公民,对党员和党组织的要求比对公民和一般社团的要求更高,其正当性在于党员自我选择更高要求。第三个问题是人民民主专政中非民主非法治的专政与宪法第五条宣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否冲突? 二 首先,工人阶级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不仅仅是语词上的区别。
党的领导是道德的,因为它提升了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双方的人类行为及道德理想的层次,因此它对双方都会产生一种变革型的影响。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开始的,首先需要进行工人阶级领导的新民民主义革命,毛泽东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
当今,每一个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一员,美国这样的霸权国家干涉他国内政甚至于非法侵略他国都要引用所谓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社会主义中国一直坚持和平外交政策,更应该依据国际国内相关法律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冲突。当代所谓马克思主义者仍然振振有词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或者人民民主专政是立国之本是匪夷所思的,因为人民民主专政不能教条式地适用于已经稳固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宪法序言中统一战线的外延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一定是爱中华人民共和国者,但肯定是爱中华民族的。
马克思对此明确指出:在革命之后,任何临时性的政局下都需要专政,并且是强有力的专政。为了保证党导民主长期有效运行,必须进行法治规范,形成人民民主法治。有些人在加入共产党时思想和能力可能都达不到要求,但通过伪装或欺骗加入了共产党。由此可以删除重复的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8]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所认为的人民不仅仅是工人阶级,而是包含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外延远远大于马克思恩格斯的无产阶级。立宪议会选举产生的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成为立宪议会中的多数派,立宪议会拒绝批准列宁起草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拒绝承认苏维埃政府的《和平法令》和《土地法令》。
马克思恩格斯揭示资本主义国家的实质是资产阶级专政,即对无产阶级施行专政,而不是他们自身所宣传的民主。[10]准确表述应该是市场经济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因为马克思恩格斯一直未能区分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之间的关系称为党导民主。[2]也就是说,人民民主专政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对人民施行民主和对反动派施行专政的结合,是民主和专政的结合。